土地费用归属
更新时间:2018-06-12 14:50: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泊头市一农民,我于1997年由村委会将别人弃耕土地发包给我当做新增人口的口粮地,由于当时各种原因村委会没有为我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去年原土地承包人将我起诉由于当时缺乏法律知识,在有原村委会人员已换届,怕得罪人不出庭作证,一审判决我返还土地,苦于找不到证据,没有上述,在耕种期间我打井,办电,平整土地共计约成本一万余元,通过法院原告答应与我协商,但现在一直没有结果,现在已到换季耕种了,我是否有权阻止原告种植土地,如原告强行耕种,我是否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原告返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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