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是之前不是合法性的法律行为又该如何判断呀,是否能够归类为民事法律行为呢?
更新时间:2018-06-16 07:22:53
问题描述:
民事法律行为,该如何去论述呀,民法作业,没有啥头绪,因为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之间最大的差异性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现在民法总则就取消了那个合法性,那是不是之前不是合法性的法律行为又该如何判断呀,无效带待撤销的是否能够归类为民事法律行为呢?如果可以能否举个例子说一下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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