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如下: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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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1. 平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 双休加班工资=小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3. 法定假加班工资=日工资*3倍*加班时间。
4. 如有例外,如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加班工资按什么工资标准计算,那就按约定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其他计算方法还是同劳动法规定的方法计算。
比如,低于1500元/月工资按实计算,超过1500元/月工资按1500元/月计算。
5.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6.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7.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