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你好.我是在金融借款合同中给人做了连带担保人.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没有按合同还款.合
更新时间:2018-07-08 02:39:41
问题描述:
寻求法律援助.你好.我是在金融借款合同中给人做了连带担保人.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没有按合同还款.合同上明确连带担保人到期两年的诉讼时效.我是2013年进行的担保,直到2017年才知道没有还款.这中间没有接收到任何信息,也没有人找过我说这事.一审判我胜诉.到二审的时候,说事实不清打回重审。重新审我一审还是胜诉。二审时把一审撤销了.判我败诉.说是2015年向一审法院提交过立案审批表.里面的信息内容胡编乱造.直接被一审法院给否决了.不明白什么原因到二审的时候,把一审撤销.然后说诉讼时效发生了中断的情形,从2015年重新计算.担保法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我认为一审判决是对的.因为我是2013年担保的,直到2017年接到法院传票才知道没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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