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商后决定合同不需更改,租客要求退房退押金,撞到头部,我们房东该怎么处理呢,是否有全责任
更新时间:2018-06-07 07:26:06
问题描述:
出租屋前几日租了给一家租客,合同上写4日开始,但与租客商量后,由于租客说搬进来需要时间,口头协商后决定合同不需更改,10日开始收租金,合同上签名也只是租客本人,但5日这天租客带着家里老小搬东西到出租屋,下午租客父亲一睡不醒,马上协助打120.110,到晚上10点左右,租客要求退房退押金,共收两套出租房2100余元包含押金在内全部退还给租客,事后租客说父亲送到医院抢救无效,索求赔偿,也说父亲是在出租屋洗手间摔倒,撞到头部,死亡原因是头部受撞,租客方开始要求赔偿10万,后来说9999,之后又说6666,这种情况下,我们房东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是否有全责任,希望各位能给个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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