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均签订合作协议,并未注明撤股解决方法。并不想与我分家,请问我应该怎么才能与对方分家?
更新时间:2018-06-06 11:34:57
问题描述:
我和一位合伙人前后共合作了两个公司,两个公司经营项目一致,A公司我占股45%,对方占股55%;B公司我占股67%,对方占股33%。当时均签订合作协议,并未注明撤股解决方法。现我们两人闹翻,我要与他分家,撤股A公司45%股份,并收购对方33%股份,但对方耍赖拖延时间,并不想与我分家,我很着急需要分开,因为二者公司经营性质一样,产生恶性竞争。请问我应该怎么才能与对方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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