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经营店铺过期食品不超过60元,被按小作坊条例来处罚600元,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8-06-05 11:49:36
问题描述:
食品监管局在门市查到过期调料包7袋,总市价格不超过60元,我们是有证经营的干杂副食店,但他们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来处罚600,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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