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房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8-07-02 19:29:07
问题描述:
父亲,89岁,农民,丧偶,有自建平房一间(农村宅基地,并未办理房产证)。生有有四个子。2007年作了原析产情况说明,将平房划给我。父亲按了手印。但兄弟四人均未签字。由于当时户主名字不能进行变更,故而平房仍在父亲名下。这样的析产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其余三子若日后扯皮,是否可以依法上诉,要求分割财产?如若请父亲做遗嘱公证,写明平房归我所有,那么父亲在世时,该平房进行拆迁,拆迁所得的钱款或者房产是否仍在遗嘱范围内?或者还有另外更好的方案,好让其余三兄弟没有任何可以反悔或扯皮的情况出现。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