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债务内的赠予行为
更新时间:2018-05-12 18:41:44
问题描述:
我前夫在我们未结婚之前2009年在民间借贷,2014年前夫以我俩人名字购有一套房,钱由前夫出,收据和和同写两人名字,共同共有。2015年7月我们结婚,2015年8月借款人向法院起诉偿还借款,2017年法院把这套房查封拍卖,现在原告又起诉我要把房款一半钱归还,理由是欠款人买房时属于债务期内有赠予行为,所卖房款现在还在法院手里,我已2017年9月离婚,请问对方理由能成立吗?起诉所产生的费用还要我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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