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职业道德何在?难道医生就可以草菅人命了吗?
更新时间:2006-07-26 19:29:01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亲戚是苏州人,今年57岁,身体本来一直很好,是家里的主要劳力,上个星期六因为肚子疼去医院看病,医生让挂了盐水和配了一些药就让她回去了,而后回家后感觉不舒服,再次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正常的药物反应,不碍事的,让她回去休息,因为他们都是老实人,所以也就回去了,但是过了不到2个小时,我亲戚实在感觉难受,再次去医院看病,在医院经过两个小时的就诊,最终因为心脏突然停止导致死亡,期间前两次就诊医生都没有作记录,而这位医生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事件,导致病人死亡。请问各位律师,医院究竟有没有错?该负何种责任?因为感觉太突然,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去世了。我的表姐实在很气愤,去医院理论,要求给个说法,医院承认有错,只肯赔偿9万元左右,但是在我们这个地方这点钱又能作什么,因为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件事情是医院的责任,医院而后非要作尸体鉴定,因为这里得风俗习惯,还有就是对鉴定不相信,因为考虑到鉴定部门和医院都属国家机关,平时都有联系,所以表姐他们不同意作鉴定.请问各位好心的律师,我表姐该如何处理此种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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