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3月28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经济补偿金3800元,可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8-05-02 11:00:07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于2018年3月20日被公司口头通知上班到2018年3月31日即可离职,在2018年3月28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经济补偿金3800元,在离职后第一个工资发放日发放,即最晚5018年4月30日要发放该笔补偿金及3月份的正常工资,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收到。可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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