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欠条,后又补了一张欠条,请问到期后任未归还,我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剩余18万5能胜诉吗
更新时间:2018-04-10 23:48:31
问题描述:
同事2017年9月向我借款19万现金(无支付凭证)用于资金周转,写了欠条,注明2017年11月归还,未注明利息。到期后只归还5千元,剩余18万5未还,后又补了一张欠条,欠条上注明原借款19万,已归还5千,还剩余18万5未归还,归还日期未2018年5月,请问到期后任未归还,我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剩余18万5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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