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连带赔偿吗?造成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朋友手里强制报废注销后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04-11 11:46:14
问题描述:
请教各位律师,我2010年购买摩托车一辆,2013年在未年检情况下转让朋友,没有过户。2015年因为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被公告强制报废注销。2018年3月该车出现事故,我需要承担连带赔偿吗?对方说我转让时候未年检,属于依法禁止上路的车,造成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是转让后多年,在朋友手里强制报废注销后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