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夫妻共同贷,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了,我妻子的四万债务她根本就不履行,我的六万债务每月还的了
更新时间:2018-04-01 14:51:05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妻子在银行贷款四万,是夫妻共同贷,主客户名字是我妻子的名字,下卡也是我妻子的名字,例外我自己在其他银行又贷了六万,搞商店装潢,没有装潢成,我妻子就把钱借给了她的弟弟用了,后来我和妻子一直吵架,导致感情破裂,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上写的债务共十万,我承担六万,妻子承担四万,有辆轿车归我所有,可是我和妻子共同贷的四万,我两都没还,银行一直催我两,最后银行会咋处理,我妻子的四万债务她根本就不履行,我的六万债务每月还的了,您好!我的最佳处理方法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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