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能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吗?
更新时间:2018-03-29 10:09:29
问题描述:
劳动者在公司服务三年多,职务是仓库职员,现因仓库搬迁至外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该公司务工至今,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且未交任何社保,现公司只答应补偿三个月基本工资。现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劳动者要求除补偿应有三个半月上年度平均月工资外,还追诉补偿三年余全额工资的双倍,请问于法有据吗?能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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