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情况反映
更新时间:2007-02-12 15:56:39
问题描述: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吴**,男,54岁,住江苏省宿迁市**村**组.1999年我承建本镇三座桥,所建桥已经验收合格,经结算欠我工资款5万余元,久拖未付.我于2006年1月诉至**县法院,该院以(2006)沭民一初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归还工程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我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由**法院执行局王**承办,我每逢星期一,五法院接待日都到法院找王**,王**均以找不到人和会记不在家为由,至今分文未拿到,我多次请求抓紧执行,缓解天天上门找我要钱的压力,并再三要求能执行部分解决我妻子治病燃眉之急,而执行法院对此调解每年给一万元,我对调解每年给一万6年才能付完的调解不同意接受,执行法官王**明确表示你不同意调解我就没有办法执行.
对于上述情况,我不得不向有关领导,上级法院反映,恳求有关领导过问,督促有关人员抓紧执行,解决我的实际困难处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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