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名称及法人后用原名称及法人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8-03-27 17:32:51
问题描述:
我单位为甲方,有个工程复核项目,费用1万元,2016年2月份乙方通过遴选为该项目中选人,2016年3月份该公司名称变更,4月份签订项目合同书,但是以变更前名称签订的,之后乙方分别在2016年12月份和2018年1月份对法人进行了两次变更,现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并给甲方提供了工商部门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请问现在要给乙方付款,需要乙方提供些什么资料,财务核销才算合法合规。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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