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有否用法律手段维护我老婆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6-07-24 16:31:01
问题描述:
我老婆2000年12月因怀孕在家休假,直到2001年7月她们单位(他们属于全民制合同工,是有技校统招统分的人员,单位属于国有大型企业)强行要他们买断,解除劳动合同,而他们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强迫职工在合同上签下(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当时,单位还把一些重要领导叫来传达精神,声称是集体买断,不买断就下岗等等,在那种情况下,我老婆不得已才签字买断。可后来,才得知单位有10人买断,还有一些人没有买断(都是后面又从公司撤除买断协议,没有买断)。鉴于我老婆在怀孕期间强迫买断是不是违法,能否恢复劳动关系及其各方面的待遇?是不是违反了妇女合法权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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