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几日前我的弟弟在小区里走路时踩到了下水道盖上被划伤,在医院缝了十几针,目前去医院
更新时间:2018-03-16 11:07:1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几日前我的弟弟在小区里走路时踩到了下水道盖上被划伤,在医院缝了十几针,目前去医院花费的费用发票只有300元,这300元不包括后续的换药费用与因为腿伤上学需来回打车的费用,(当时打车去医院太着急忘记索取发票,平时上学做的人力车无法索取发票每日平均20元)前日小区物业主任与我们那栋楼的楼长来到我家给了我妈200元并表示物业无法报销赔偿此次损失,这200元是主任给的人情费用,我妈平时不善于言辞不知道该怎样回复便收下了这200元,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嘛?如果不合理我该怎样索要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