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明基医院做了检查开了止疼药。因为工伤新农合好像不报销。误工费等赔偿费用问题?
更新时间:2018-03-15 11:02:23
问题描述:
(伤者)性别:男、年龄:61岁
受伤就医经过:
南京2018年3月9号下午5点左右,工人(伤者)在工地安装水管时,因水管长度不符合要求,需要用电锯锯水管,在锯的过程中因稀泥飞溅到眼睛里,工人用另一只手去揉,当时作业时无任何防护用品,在此过程中一不小心把左手无名指锯掉一块小
三角肉,在南京明基医院做了检查开了止疼药。工地老板傍晚6点左右带伤者赶回老家,到老家县医院时已是10点许。拿着家里送过来的医保卡挂号、拍片,检查显示骨头没有伤到,医生给两种手术方案:一是直接把没有肉的末关节截肢,时间短,费用大概6千左右;另一种是贴滋养的药物等它慢慢长出来,时间久、费用大概2万左右。当时手术选择是第一种方案,直接截肢,截掉一节末关节。当时老板交了3000住院费,后来又转3000,共6000元,在医院共花4600元,后期需要吃药、拆线。本月13号办理出院手续,已回家。
隐情:
原本是工伤,在老家的医院就诊时老板说是自己在家锯木材时受伤的,因为工伤新农合好像不报销。老板为了省钱,让伤者从南京赶回老家就医,老板为了省钱,让伤者说是自己在家里受伤的。
伤者自述:
伤者原本以为只是个皮外伤,消毒洗洗就好了,可是没有想到拍片检查手术,手术需要把末关节截掉,左手无名指伤残少了一个关节。伤者原本只想受伤老板给钱治疗,好了再去上班。没有想到工伤这么严重。事后老板也没有主动说赔偿事宜。只是工友替老板说养伤期间工资照发,伤好之后去上班。在县医院就诊时老板已和伤者说好报自伤,伤者想讨回赔偿目前很被动。
求助:
如何找老板要求后面的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赔偿费用问题?
现请求支付以下费用:医疗费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10天=300元)+营养费(20元/天*100天=2000元)+交通费500元+护理费400元+误工费(130元/天*100天=13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0元/天*214天=27820元),合计:46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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