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贷款诈骗案
更新时间:2018-03-11 13:58:34
问题描述:
做中介介绍客户,并不知道诈骗,属于犯罪吗?投资公司主要做汽车以租代购,客户贷款,投资公司出租出去,用租金偿还贷款,在不介绍客户半年后(期间就感觉投资公司买车过慢,觉得不妥当就不介绍客户了)投资公司不给客户还款,出现逾期!被立案!
1.客户需要信用卡大部分,就随便找的单位,有一些是客户提供的(少部分办理了,正常使用卡片,有一些因为不做这些业务了就没给办理信用卡)但是投资公司,也用这些单位作为银行贷款所谓提供的单位!
2.后期我也主动去GA部门如实交代情况!
3.作为中介,只负责传达业务,业务需要的文件,
4.投资公司所有的操作,作为中介并不知情!(所有的资料以及车辆去向)
5.期间投资公司叫中介帮忙接过银行回访电话!有一些客户自己接的!
6.所谓的中介服务费就是贷款额的10%,还有很多人没有给!
请问律师:作为中介在这期案件中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中介服务费能作为赃款定性吗? 需要退换吗? 退换以后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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