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李某与前夫所生的后代申请全部继承。即孙女A还有有继承权吗,能继承多少份额
更新时间:2018-03-09 20:52:29
问题描述:
不好意思,重来:
爷爷王某1954年5月6日买的房子,1955年去世,无遗嘱,儿子1950年2月6日去世(有一直系亲孙女A),女儿2002年去世(有一直系亲孙女B),爷爷的妻子李某1968年去世(1950年与这个李某结婚),儿子和女儿非这位妻子李某所生,且妻子李某于1958年已单独过户了这套房子,李某和爷爷王某是无后代的,李某与前夫所生的后代申请全部继承。请问,作为王某亲生儿子那条线,即孙女A还有有继承权吗,能继承多少份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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