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孩子还小我们也预估不了以后的情况,我想让他先把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小孩住院期间我们家属的餐费,但
更新时间:2018-03-08 15:52:57
问题描述:
我老婆陈某某孕产期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6日孕产期已经过了5天,11月6日上午8点我们又去1医院检查,到医院8:30半左右,找到住院医生郭主任(因为第一胎小孩就是她接生),郭主任首先叫我们检查胎心,9点左右检查完后郭医生说胎心不好,又叫我们做下B超,10点左右B超显示结果羊水稍浑浊,脐带绕颈一圈,后来郭医生看了之后,郭医生马上(时间大约10:30分)办好住院,然后让我老婆先吸氧,吸氧后如果不好就需要马上剖腹产,后来12点钟左右吸完氧检查胎心后胎心正常,后来一直没有一生过来继续关注我老婆胎心情况,知道晚上19点钟郭医生从家里回到医院说再检查一次胎心,一检查胎心非常不好,接着就说打催产针,后来又用手戳破羊水,是羊水流出来就马上要生了,后来在20点15分出生一个男孩,但是当时没有知觉,拍打也不会哭,1分钟评分1分,5分钟评分4分,造成小孩重度窒息,后来在晚上11点出发转到2医院治疗,大概3点30分左右到达2医院,后来2医院诊断结果: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新生儿肺炎,先天性心脏病。住院24天出院,出院情况良好,但是医生说需要定期复查,毕竟属于高危儿。但是在1医院发生治疗费用40000元左右,其中25000元在治疗期间1医院先行支付了,后来出院后向医院讨要剩余的15000元费用,医院要求签订协议:协议内容是给了这剩余15000元后患者家属不能再追究此事,但是我认为这样不妥,因为重度窒息有可能造成脑瘫等情况,目前孩子还小我们也预估不了以后的情况,所以我想让他先把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小孩住院期间我们家属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我们都说放弃,不找医院赔偿)支付结清,但是我们需要保留以后小孩出现由于重度窒息造成的不良后果的追究权利,但是医院不同意,不签那份协议不给钱。
我认为医院的责任主要有3个:
1,为什么医生发现羊水浑浊,胎心不好不马上剖腹产。
2,卫生么下午12点到晚上19点这5个小时不一直吸着氧或监测着胎心,如果一直监测着的话发现不好马上剖腹场或许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3,为什么在晚上19点发现胎心很不好为什么不马上剖腹产,非要让她顺产,足足耽搁了一个多小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