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书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继承、分配我父4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8-03-01 18:15:51
问题描述:
我兄妹四人,父系离休干部,1998-2012年我父母与我一起居住,2012年10因我调乡镇工作,我妻去临洮照顾孩子上学,父母以年龄大为由与我哥嫂居住,在此期间我父请我大姐(2014年去逝)、我舅、我、我兄、我兄姐夫,由我代笔书写了简单的遗嘱(主要内容为父母由我哥嫂抚养,父亲生前工资和死亡后丧葬费由我哥嫂支配),今年正月我父死亡。请问我书写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否有继承、分配我父40个月基本离休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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