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却被警方判定也要拘留
更新时间:2018-03-03 23:55:15
问题描述:
在
上海的**儿童游乐场,自己女儿(2岁)被对方两个女儿(大的6岁,小的4岁)围着,其中小的女孩用过家家用的面包夹打我女儿(并被打出了鼻血),情急之下将对方小女孩拉开,因带有情绪拉的过程手脚略重,有情绪但绝无任何殴打意愿及实际动作。对方家长看到女儿被我拖拽,以为我殴打他女儿,从外面叫了一个人闯进儿童游乐场,两人一起对我实施了殴打,并且叫来的人还持有螺丝刀。报案后警察希望双方和解,如果不和解,双方都拘留。警方认为我的行为也涉嫌殴打、伤害未成年儿童。想咨询一下,我的行为是否如警察所说,法律上对于殴打和上海未成年人是如何定义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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