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与世长辞,房产如何分?
更新时间:2006-07-12 05:20:01
问题描述:
老人生前居住房管局住房一处,后因各种原因对换住单位宿舍,因当时大女儿在本单位上班,就暂时落到大女儿的名字上了,户主还是老人姓名,每月房费、水电还是由老人交付,不知什么时间大女儿把自己儿子的名字落在老人户口上,没与老人和兄妹商量,后来老人去世,兄妹几人商定,叫大女儿少拿点钱分给兄妹几人,就叫她继承老人房产的居住权,大女儿不拿,还想要房,兄妹争执不下,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办?老人在世时,已经给兄妹几人都说了,以后房子卖了分钱,因老人年龄太大,当时不忍心过多提房子的事没想到老人去世后会这样难办。
在本单位工作的还有儿媳,和小女儿对象,谁拿钱谁住是否可改名享有居住权。
请问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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