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非法集资诈骗3000万,刑事案发后被公安机关发函法院中止执行。仍然起动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更新时间:2019-05-29 03:29:06
问题描述:
贾某非法集资诈骗3000万,其中1000万是吴某的,2000万是四十余位散户的。贾某名下仅剩厂房一处价值1000万,此厂房已拆押给吴某(1000万债主)。目前贾某已判刑事12年徒刑,而吴某在贾某刑事事发前民事诉讼1000万,民事判决胜诉并正在执行厂房当中,刑事案发后被公安机关发函法院中止执行。先刑后民,法院按理得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然而,目前法院不但不移交,仍然起动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公安机关也无所作为,侦查完毕后公诉,刑庭判贾某12年徒刑,之后就不管任何事,贾某名下财物也不作侦查,也不查封,也不为受诈骗的受害追脏。我们受害者眼看要被吴某执行走厂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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