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该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6-07-07 15:49:01
问题描述:
6月2日晚,同学一行5人从咸宁通山驱车来咸宁温泉,无法推脱。到我处后一起吃消夜已经是6月3日凌晨3时多,一个同学建议到武汉去,坳不过他们,只得一起去。到武汉已经是5点多,他们又要回来!结果在江夏段出事,由于当时车是我来驾驶,造成2死几伤。我们家为这个事故已经赔付了30多万。
我想了解以下几个问题:1、当初发起邀请到我这里来的人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2、车主是否该承担一部分责任;3、若要承担责任,需要我们进行哪些准备? [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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