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违反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第十四条:女职工产假期满,
更新时间:2018-02-10 14:33:51
问题描述:
我单位最新文件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满时,医疗机构证明婴儿为患病、体弱儿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进行休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这个有没有违反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第十四条:女职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满一周岁。(注:我单位产假时间规定与省规定相同,为158天。)如果违反了,是不是说明单位这份文件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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