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正常离职,可不可以仲裁申请发放;但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年终奖
更新时间:2018-02-09 05:45:34
问题描述:
我2016年8月公司入职,2018年2月1日正常离职,1月1日提出的申请,领导签字确认的。离职后公司冻结了我1月的工资加奖金,理由是没有人接替我的工作。我的问题是:1、可不可以仲裁申请发放;2、公司年终奖未发放,理由是不在职,但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年终奖,仲裁会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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