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股东名册中并非本人签字。故就不是公司股东,法院不认可验资报告上的企业集体资本金是可作为职工的入股金
更新时间:2018-02-07 21:05:22
问题描述:
律师好! 我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一名职工,根据工商登记材料,我们职工是用公司集体资本金作为股本金成为股东(1995年)因为公司隐瞒这个情况,故股东名册中并非本人签字。之后公司又用假的材料说我们都已离职,都按公司章程办了退转股手续(其实这一切都没有的),并用假签字的形式把我们职工都退股了(2000年)。由于这一切公司的隐瞒,我们直到2013年才知道事情的真相,遂打了确权官司,现法院判决因我本人没投入股本金,故就不是公司股东,法院不认可验资报告上的企业集体资本金是可作为职工的入股金。判我输。现我已到工商举报公司用假材料欺骗工商局变更登记,工商局还没回复。请教除此之外我还有什么维权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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