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8-02-02 11:43:04
问题描述:
用人单位派遣我父亲在外省助勤处理工程收尾工作4个月时间,突然病在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算工伤吗?用人单位在
长沙省保障局做了预报,并没有向市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赔偿,但是用人单位出具的我父亲“因病死亡的情况说明书”并未注明“出差”,强调的是助勤,请问助勤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可为工伤?用人单位想内部协调,家属可以按照
工伤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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