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已入职快半年,已过企业试用期。企业试用期为两到三个月,企业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如今员工在
更新时间:2018-01-30 17:28:02
问题描述:
员工已入职快半年,已过企业试用期。企业试用期为两到三个月,企业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如今员工在未提前一个月内向企业通知离职的情况下,员工于2018年1月29日向企业人事部递交了辞职报告。员工已列明相关工作交接清单并已递交主管,主管迟迟不批准员工离职并扣押当月工资。请问如若员工向劳动局投诉,企业受到什么惩罚?员工能否能得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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