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中我失手打到保安鼻梁造成轻伤二级,事后我也积极与伤者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书。三日后我办理了取保候审
更新时间:2018-01-27 17:02:19
问题描述:
我2017.11.2日晚和几个友人回小区和物业保安发生争执,随后我同学和保安相互辱骂并厮打 我2017.11.2日晚和几个友人回小区和物业保安发生争执,随后我同学和保安相互辱骂并厮打,因为我同学喝多了酒我怕他吃亏就去帮他一起殴打了保安,其余人过来劝架,过程中我失手打到保安鼻梁造成轻伤二级,事后我也积极与伤者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书。 2017.12.1日我和我同学因涉寻恤滋事被刑事拘留,三日后我办理了取保候审。 2018.1.24日公安机关对我进行移诉告知。 2018.1.25日公安机关对我同学进行治安拘留四日的处罚决定。 我想问我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如果构成那为什么我同学会只做治安处罚? 最开始导致事件发生到这步严重性的是我同学和保安的争执,为何寻恤滋事只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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