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公司让我签了空白合同,现在超过试用期20天突然辞退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1-13 22:23:24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7年9月20日入职
南京某私企做文案,当时谈的是试用期三个月(我这里有入职前和人事的聊天记录和试用期录取通知,上面有注明试用期时间),入职当天人事拿了两份空白的劳动合同给我,让我填写个人信息及签名,合同里关于岗位,待遇,合同有效期等信息一律没有写,我签完字交上去后直到今天,人事一直没有给我 我应当留存的那一份。
本该12月20号转正,但公司没有给我办任何手续,直到2018年1月5号,我的部门经理找我面谈,说我写的文章没有给公司带来销量(这一点从来没有任何领导告知我文章需要和公司产品的销量挂钩。每个月都会制定每个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表,里面从来没有过跟销量相关的内容,而且我每个月的绩效考核分数都在90分以上,是由我部门经理打的分),经理以此为由让我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公司认为我试用期间没有达到要求,但觉得我很有潜力,因此试用期
延长3个月至2018年3月19日,三个月后如果仍让公司不满意,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我当时签了字,并在协议上注明了日期为1月5日。协议只有一份,被经理拿走了。经理要求我以后发布软文后,都要去问公司天猫店铺运营要后台引流量的数据,作为考核我的方式。
今天(1月11日)上午我找了公司天猫店铺负责人要数据,对方说文章里没有店铺链接(发布网站不允许带链接),所以是不能直接引流的,更不可能有数据。我的经理当时在场也听到了,并表示数据是老板要的。
接着今天下午,人事就找我面谈,说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i的文章没有带来销量,阅读量也没有达到10万以上。但是此前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跟我提过阅读量10万的要求,也从来没有计入考核。我认为这是在找借口,找些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我头上,突然就说我不符合公司要求,并且要求我明天就做交接离职走人。
针对公司以上种种做法,在此诚心寻求帮助,希望能有好心的律师朋友帮忙回答一下:
1. 公司以上的这些做法违法吗?
2. 我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吗?可以赔偿多少?
3. 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可以判赢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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