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催要不给,然后法院调解,让法人还钱,尤其是他个人借条在没有经过我,对于他个人借条
更新时间:2018-01-04 11:37:39
问题描述:
陈律师您好,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粮库,13年年底开始进行粮食收购,到15年经营了三年,都是盈利的,每年关于收粮卖粮,所有事宜他俩都共同研究,只是口头研究,没有召开什么股东会议,每年收益都没分红,都用于粮库的修建和投资,一直正常运行,16年由于我身体原因不能参与收粮,我口头授权让合伙人,也就是法人自己收粮,如果挣钱就给我几万租金,如果不挣钱我不要租金,没想到,17年4月他欠了粮农128万,粮食收了,发走了,钱款回来了他没给粮农支付粮款,屡次催要不给,然后法院调解,让法人还钱,法人称没钱支付,所以法院于2017年6月11号将粮库查封,然后拍卖,还有合伙人个人欠别人钱,于17年初将欠条改成了公司欠条,落款公司名头,盖了公司公章,一个8万,一个33万,还有他和朋友伙同签了两张借条,共计176万,都是盖了公司公章,现在对于以上债务,我作为股东我该承担哪些责任,我该怎样反诉,我该怎样维权,我占百分之40股份,尤其是他个人借条在没有经过我,没有经过股东会,没有股东授权,他个人的这种行为有效吗?我是毫不知情的,对于他个人借条,而且在法院审理时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请问陈律师,现在粮库处于执行阶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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