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按时缴纳房租,1000元押金不退。问:我可以不退押金吗?因为房屋要继续出租,相关证据什么的都要?
更新时间:2018-01-02 17:57:4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房屋出租,他不按时缴纳房租,在没缴纳清房租、水电费、房屋东西损坏的情况下提前悄悄搬走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他属于违约,1000元押金不退。但他非要说押金抵消房租。我想问:我可以不退押金吗?有什么法律依据?损坏的东西可以要求他造价赔偿吗?因为房屋要继续出租,我就先行自己休好了。相关证据什么的都要?打官司能胜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