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拆迁过渡费
更新时间:2017-12-28 19:15:45
问题描述:
我在签的拆迁合同中有一条(双方约定其它事项:如拆迁补偿价格和相关政策有所调整,该户享同等待遇。请问可以要求增加过渡费
房产拆迁能否按新拆迁规定增加过渡费 本人2010年2月签的拆迁协业,(网点房商业拆迁,就地重建,拆迁甲方是村委,原拆迁房是国有土地出让40年期限)一次性领取了3年拆迁过度费,每平米每月40元,合同说如果超期按50元每平米每月支付,现在8年了还有三分之一户主的未签字,拆迁办早在5年前就撤了。啥时继续签字拆迁建设没时间。现在青岛市城市拆迁法2013年文件是网点房100元每月每平方,2017年7月28号又公布了拆迁超期按双倍付拆迁过渡费。我在签的拆迁合同中有一条(双方约定其它事项:如拆迁补偿价格和相关政策有所调整,该户享受同等待遇)。请问可以要求增加过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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