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后为2人共有,1人未成年,其监护人有房,是否算唯一
更新时间:2017-12-27 19:29:44
问题描述:
出售继承过来的房产,为2人共有,1(70%)人成年单身无其他房产,另1人(30%)未成年人无其他房产,但其监护人(母亲)名下有其他一房产,请问:1.是否满足“唯一”的条件,是否为可按唯一住房出售免缴个税。 2.若不能,可否按总价1-2%计税而不是差价20%。 3.可否只计算未成年人30%部分的个税,另一人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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