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也不得
更新时间:2017-12-17 15:07:14
问题描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应视停工停产原因、时间和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劳动来确定支付标准,即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其实国家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只能看所在地的地区,比如上海就规定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河南没有规定,应该怎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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