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通过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手续,离婚协议中标明没有子女,但是收养法规定,男方不配合
更新时间:2017-12-17 10:06:26
问题描述:
您好!4年前夫妻存续期间一直不孕,捡拾女孩一名,后通过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手续,一年前离婚,离婚协议中标明没有子女,原因是女方由于不孕不想再婚单独收养,但是收养法规定,单亲不准收养,在办理收养过程男方配合的,现在收养证有,也一起生活满两年了,今天去派出所户籍科办户口,必须要男方放弃扶养公正,男方不配合,我们该怎么办,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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