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6年5月在温州附属第一医院和附属第二医院检查出肾病综合征伴有乙肝小三阳携带9月26号
更新时间:2017-12-02 20:29:25
问题描述:
你好 王律师 我父亲于2016年5月在温州附属第一医院和附属第二医院检查出肾病综合征伴有乙肝小三阳携带 期间一直未吃激素 因两院主任医师交代吃激素会造成乙肝小三阳病毒大量复制而产生严重后果)而后 今年4月初因有事回老家休养。随即在万年县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4月6号该主管医生门诊看过温州附属医院的出院记录后 告知必须吃激素 不吃激素没有办法 我转告温州医生的话 然而主治医生认为关系不大 就直接让吃激素(最开始一天吃16粒) 一直吃到9月26号 整整大半年却一直从未做过常规肝功能检查和乙肝病毒检查)9月26号我母亲陪我父亲去检查告知主任医师我父亲特别嗜睡。吃不下饭 呕吐严重伴低烧 该医生仍然认为还是吃大量激素造成的副作用。10月6号我从温州赶回老家 带我父亲去另一门诊医生化验肝功能 谷丙转氨酶已经1700多 此时肝功能已经衰竭 属于重症肝炎 随后送往南昌市第九医院(肝病专科)抢救 治疗24天期间情况恶化 后转到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继续抢救11天(期间做过两次人工肝)然而 父亲已经是严重感染 肝肾综合征 肝性脑病 一系列并发症 医院建议放弃治疗希望已经没有) 随后回家一天后11月20日在家过世(因老家风俗不能做尸检)我该如何追究万年县人民医院主管的责任 我父亲保留了从4月6号开始吃激素一直到9月26号所有化验单和开药的单子以及检查结果报告单(每半个月一次)可以证明吃激素期间从没有做过一次肝功能和乙肝DNA检查 还有以前温州附属医院的住院记录以及后期费
在南昌的住院记录都保留着 您看能否做出一个事故预鉴定 看看万年县医生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委托您办理 您看诉讼的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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