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户口迁出,责任田被村委会收回。
更新时间:2017-11-24 18:01:23
问题描述:
我04年上大学,户口迁出村委会收回了我责任田,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第二十条规定:家庭承包耕地期限为30年。第二十七条:在承包期内,除农村土地合法征用、自然灾害造成地形地貌改变等因素可进行土地调整,农民现有承包土地原则上不允许打散重分。
08年大学毕业,12年户口迁回本村还是没有责任田。请问村委会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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