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审查你的借款申请材料以及通话录音,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你的不良信用记录将报送至中国人民
更新时间:2017-11-08 10:23:00
问题描述:
你向深圳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旗下“某分期”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现已严重逾期,某公司在多次通知你处理欠款的情况下,你以拒接、设置电话,更变单位和住所等方式逃避债权方催收。
鉴于以上事实务,我司审查你的借款申请材料以及通话录音,你的行为已涉嫌合同贷款欺诈,你已触犯我国《刑法》第193条,第224条相关规定。
请于2017年11月8日前主动处理欠款,否则我司将以涉嫌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恶意逃避欠款为事实,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发律师函至你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协助调查。若案件成立你身份证将会被挂公安网列入网上追逃,一旦逮捕归案直接拘留,视情节你将有可能面临一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五千至三万元治安罚款。 同时你的不良信用记录将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一切法律后果及负面影响请你自负。
特此通知,切勿以身试法。
本案负责人:李律师
联系电话:0755-/请问这个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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