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请问该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7-11-03 16:45:48
问题描述:
我同老板的姐夫合伙承包一个民用建筑项目,因没订合同,项目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了,老板一直不肯同我结算工程余款,我以我一个人的名义作为原告将老板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工程价格以国家定额价格为标准但不含税费。起诉后,老板就同我的合伙人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合同价格略高余其他工程价格,但低于我的起诉价格。使我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该合同签订时间写的是2014年5月6日,而其实际签订日间是2015年9月30日。请问该合同有效吗?法院是否能以该合同为依据来裁判?如果法官认定该合同,我如何能推翻该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