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们他们这种做法我于90年在A水泥厂转正为全民合同制工人,直至现在也没有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7-11-03 10:07:37
问题描述:
我于90年在A水泥厂转正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在94年年尾同档案一起调动到B水泥厂,B水泥厂于96年下半年放假后承包给私人生产,于2009年因环保问题切底拆除。于2010有专人代表去商量安置问题,发现在调到B水泥厂后一直都没有给我们买社保,到社保局也查不到申保记录,直至现在也没有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我们找投资单位,单位有关人于说转制了我们就是临时工,沒有正式工这种说法了,请问律师们他们这种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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