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一直在广东,所以我也没要求她写借条,想着她也不可能不还我
更新时间:2017-11-03 08:34: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本人一直在广东,老家是湖北襄阳的,四年前借给了湖北襄樊的高中同学朱X三万块钱,当时她是说要和男朋友开奶茶店
一周后还我,因为高中三年一直都是关系特别好的朋友,所以我也没要求她写借条,就把钱打给了她。当时想着她的为人肯定没问题,所以也没有留心眼,当时转账的小票以及聊天记录我都没有保存,而且因为跨行转账需要手续费,我是从工商银行取现出来在现金存入她农业银行的账户了。我也忘记当时是她名下的银行卡还是别人的名下的,当时是朱X短信发给我的银行卡号。后面一星期后她说资金没到账,需要迟些在还我,我也就没在意。听说她跟当时的男朋友分手了,钱也打了水漂。但是她说我的钱她一定会还我,让我放心。因我一直在外地,想着她也不可能不还我,于是也没有催她催的太紧。从去年开始她开始改变说法,说让我去找她前男友要钱。今年四月份发信息给她时她说找她没有一点用,过几个月一起去找那个男的。后面给她发信息她一直不回复,最近把我的电话和QQ全部拉进黑名单。我一直在广东,她的所谓的前男友我根本不认识。而且当时是她找我借的钱,我也是把钱借给她的。现在她这样请问我应该怎样做才能追回我借她的三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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