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以及应该怎么索赔。
更新时间:2017-11-01 16:19:35
问题描述:
我女朋友在药店实习,工作三四个月后,一直没有转正,后来她申请辞职了,被店里的管理留下来了,并且承诺下个月转正,就是2017年的10月,在2017年10月20日被店里安排去新店,在新店工作到10月28日请假7天回家,原因:挂护士证。回家第二天被公司炒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口头协商的工资是保底4000左右。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依据是什么?以及应该怎么索赔。问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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