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镇沅县某医院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技术问题还是另有隐情,明知县医院自己手术失败抢救无效为
更新时间:2017-11-08 06:32:38
问题描述:
我妻子2017年10月5日在镇沅县某医院生二胎,医生用药物引产,难产立即行剖宫产,19:00左右进的手术室,孩子是19:29剖出来的,21:00左右我被医生告知,子宫破裂大出血,要求切除子宫止血,手术一直持续到10月6日凌晨2:00,长达七个小时,出手术室住进产科抢救病房,腹腔引流管血液一直流出来,10:40转入县医院重症医学科,仍然止不住腹腔流血,生命垂危。到下午18:40县医院抢救无效,急转普洱市某医院再次手术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出院回家休养。我想问镇沅县某医院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当时为什么手术时间做那么长,是技术问题还是另有隐情,明知县医院自己手术失败抢救无效为何不尽快转院抢救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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