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有5万的公积金余额这5万肯定是我个人婚前财产,每月有1800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婚后公积金
更新时间:2017-10-30 09:25:53
问题描述:
房子是我婚前首付买的,房产证我名字,公积金贷款,婚前我有5万的公积金余额这5万肯定是我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单位每月缴纳1800进我账户,每月有1800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吧?现在的问题是,公积金贷款优先扣的是我的婚前余额(5万),还是优先扣单位缴纳(1800)?不足再从余额里补扣200呢?这牵涉到婚后我公积金贷款属于个人还贷,还是夫妻共同还贷。
第一种情况,如果认为优先扣的是我的5万余额(每月扣2000,够扣25个月),那么结婚25个月之内,我都是个人还贷,25个月以后才是夫妻共同还贷,对吧?
第二种情况,如果认为优先扣的是单位每月缴纳的1800,那么由于婚后公积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结婚当月,哪怕是我个人公积金还贷,也视为是夫妻共同还贷了,对吧?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怎么判定优先扣哪个款呢?公积金中心只是每月从余额里扣2000走,根本没有明确过。但是公积金贷款合同里有这样一句:“借款人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我想问问,是否应该是第一种情况,公积金中心优先扣余额,或者说公积金中心是直接扣余额,那么自然优先扣的是婚前余额5万。
那么应该是结婚25个月以后(耗尽婚前财产5万余额),才是共同还贷,25个月之前都应该是我个人还贷,对吗?
这个问题和婚前存款和婚后收入混在一起有点像,那么还款优先判定是用婚前存款,还是婚后收入呢?比如我有100万婚前存款,每月工资2000,婚后我每月还1万房贷给银行,如果我的100万存款就是存在工资卡里的,该如何判定?(婚前存款还可以单独开张卡,来和婚后收入区分),可公积金确是累积在一起的。这该怎么判定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